2021-01-28
为提升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安全绿色发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2021年1月10日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1〕4号)。为确保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和系统掌握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达标车辆核查工作,根据部运输服务司工作部署,我院于1月26日组织召开了《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以下统称《工作规范》)视频宣贯会议。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副调研员李强、我院汽运中心主任周炜、副主任许书权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参加了会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和从事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汽车生产企业、运输企业、运输协会等单位约一万人在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炜主持。
会上,李强副调研员首先介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发展历程及《工作规范》修订的背景、基本原则和内容变化情况,并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要求。随后,由车辆管理处周刚高工和我院汽运中心董金松、黎浩、刘应吉等分别就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内容核查项目与方法、达标车辆核查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介绍。
各省高度重视此次宣贯会议,积极组织人员参会、观看直播,与会人员反响强烈,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与会人员加深了对《工作规范》及“三检合一”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政策的理解,对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范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促进道路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发展现代物流与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构建安全、节能、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