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动态管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技术审查实施规则》有关规定,请你单位组织对已公告达标车型进行梳理,汇总已经停产或不符合市场需求的车型,填写“申请撤销达标车型汇总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于2022年8月1日前报我院,相关车型经公示后,予以公告撤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晨,010-62079577,c.liang@rioh.cn。
附件: 申请撤销达标车型汇总表.xlsx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