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技术管理,根据《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路汽运函〔2020〕47号)要求,请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尽快完成相关技术标准的整改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此次整改主要涉及《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 2408—2021)、《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静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GB/T 14172—2021)、《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GB 19239—2022)、《厢式挂车技术条件》(JT/T 389-2022)、《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JT/T 1095—202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第1号修改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第1号修改单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21)等八项标准,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可根据需要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已公告达标车型的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达标车型将报部予以撤销。
2.对于撤销的达标车型,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可根据需要按达标车型申报要求重新申报,审查通过的报部予以公示、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