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3
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及检测报告出具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技术管理,确保达标车型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据《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技术标准换版实施规则(试行)》文件相关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应符合已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1668-2025)(以下简称GB 21668-2025)标准要求、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应符合已发布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25)(以下简称JT/T 325-2025)标准要求。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应及时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开展标准换版申报和整改工作,鼓励达标车型申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已公告车型开展标准换版整改工作。具体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GB 21668-2025标准实施要求
新申报车型,自2026年4月申报截止日期对应批次起应符合GB 21668-2025标准要求。对已公告车型,2026年12月申报截止日期对应批次应完成GB 21668-2025标准整改工作;已公告车型变更扩展的,自2026年7月申报截止日期对应批次起应符合GB 21668-2025标准要求。
二、JT/T 325-2025标准实施要求
新申报和变更扩展车型,自2026年4月申报截止日期对应批次起应符合JT/T 325-2025标准标准要求。对已公告车型,2026年6月申报截止日期对应批次应完成JT/T 325-2025标准标准整改工作。
对停产或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已公告车型,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出撤销申请。各达标车型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应及时做好新版标准检测能力变更扩项准备和检测报告出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