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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申报照片等自查的通知

2026-09-30

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申报工作,现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申报照片等自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达标车型申报照片自查内容

1.达标车型主照片与选装照片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例如选装驾驶室照片应体现该车型的必装配置,应当包含AEBS、LDWS的传感器,传感器需清晰可见、可辨识,且与安装图纸对应。

2.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申报照片中,不应出现使用非本车型部件支撑车辆的情况。

二、反光标识自查内容

1.车辆运输车后部反光标识应按照GB 11564-2024标准要求规范粘贴,如后部为异形结构,粘贴时应确保最后端面横向排列的反光标识水平粘贴或安装,左右两端应为白色单元。

2.骨架式集装箱半挂车的侧面反光标识,应参照GB 11564-2024标准附录F.3e示意图,粘贴或安装在车辆外侧结构(如侧面防护装置、防飞溅装置的外挡板等)。

3.粘贴B类反光标识的车型,应按GB 21668-2025标准第5.9.2条及GB 11564-2024标准附录F.1、F.2、F.3.1.5、F.3.2.2、F.3.2.3、F.3.2.4条要求,粘贴A类和B类反光标识。粘贴B类反光标识的车型,与不粘贴B类反光标识的车型,64项“车身反光标识-安装要求”不可相互视同。

三、请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于2026年12月5日前,完成上述内容自查及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车型,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技术审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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