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部署,我院梳理了近期实施的相关技术标准(见附件1)。请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和实施日期,及时确认车型配置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自标准实施日期(或实施过渡期)开始,新申报车型和已公告车型应符合新标准要求;仍未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已公告车型将在标准实施(或实施过渡期)日期前予以撤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已公告车型自标准实施日期开始,在变更扩展时应首先完成标准换版申报,对停产或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已公告车型,达标车型申报企业应主动提出撤销申请(见附件2)。
今后我院将及时梳理相关标准要求,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要主动按新标准要求开展新车型申报工作和已公告车型标准换版申报工作。
附件:1.近期实施相关技术标准
2.已公告车型撤销申请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