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及检测报告出具单位:
为提升天然气营运车辆的节能水平,按照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要求,决定对天然气营运车辆综合燃料消耗量开展达标车型技术审查,天然气燃料消耗量分别按照《天然气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1411-2022)、《天然气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T 1444-2022)标准方法测量,请各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及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及时做好申报与检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自2025年10月批次起,新申报车型和已公告车型变更扩展时应满足JT/T 1411-2022、JT/T 1444-2022标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二阶段要求。
2.对停产或不符合市场需求、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已公告车型,达标车型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出撤销申请。2026年3月5日批次应完成JT/T 1411-2022、JT/T 1444-2022标准整改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车型将在2026年3月5日批次予以公示公告撤销。
3.达标车型申报时,综合燃料消耗量填写至“综合燃料消耗量(L/100km)”栏。天然气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同一型式判定条件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同一型式判定条件》中“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项目相同。
4.天然气燃料消耗量检验报告模板见附件。
附件:1.天然气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客车)
2.天然气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载货汽车)
3.天然气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牵引货车)
4.天然气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牵引车辆)
附件下载: